广州日报:网络购物当心“刷单炒信”炒煳诚信
随着网络购物、线上下单成为大众消费习惯,消费者越来越把商品或服务的口碑评价作为“货比三家”的重要参考。然而记者发现,一些商家抓住这种心理,通过各类“刷单炒信”方式刷好评、“攒”人气,导致许多消费者“入坑”。
都说“货比三家不吃亏”,然而互联网时代,网购却颠覆了这一经验之谈,让不少消费者即使货比三家也照样吃亏。其中的缘由就在于一些商家采用虚假的口碑营销。所谓虚假的口碑营销,就是商家利用消费者依赖评价的购物心理,在商品评论区刷满清一色的“精致好评”,诱导消费者购买产品。这类口碑营销充斥于网购平台,逐渐催生“刷单炒信”的黑灰色产业链。
“刷单炒信”能够契合平台评分的算法,使得商家维持“高分”评价,吸引消费者驻足。而这一操作最直接的好处是能快速带动销量,使商家在短期内获得可观收益。同时,网购的虚拟性和空间感又让“刷单炒信”很难轻易被识破,或者说,哪怕被识破也不过是损失一两单生意,并不影响其后的销售。因此不少入驻网购平台的商家已逐渐将“刷单炒信”当成一种心照不宣的“潜规则”。讽刺的是,在巨大利润的驱使下,甚至还有专门开展“刷单炒信”的商家,比如“寄拍买家秀”“代运营”“优化点评”等业务大多数都是为指定店铺买东西写好评、拍买家秀,以便快速提升店铺星级、评分和口碑。
不管是好评返现还是“刷单炒信”,这些商家刻意打造的“虚假繁荣”既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,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其伴生的黑灰色产业链也严重破坏了电商信用的评价机制,影响了电商平台的正常生态。因此,监管部门、执法单位和网络平台等要形成合力、依法整治,打击黑灰色产业链,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肃清电商营商环境。
一方面,要在法律层面细化“刷单炒信”行为的认定标准及查处的实施细则,执法部门予以执行;同时,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电商平台的监管,建立健全刷单黑名单等。另一方面,电商平台应担负起主体责任,优化平台算法,并配合监管部门调查。
天下熙熙皆为利来,天下攘攘皆为利往。“刷单炒信”行为本质上是利益驱动,第三方监督终究只是增强他律,弥补漏洞,最终还是需要商家本身诚信回归,合理合法经营。